轉自: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佛府辦〔2017〕24 號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扶持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扶持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 請徑向市質監局反映(聯系電話:8232 5051)。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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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扶持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決定》(粵發〔2016〕9 號)精神,結合《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 年)》的要求,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工業產品質量總體水平,提高供給質量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對象
符合扶持條件的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
二、扶持類別和標準
(一)質量管理類。
1.對新認定為制造業細分行業龍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20 萬元。
2.對新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1萬元。
3.對新建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企事業單位,每項計量標
準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3 萬元。
4.企業獲得測量管理體系(ISO10012)認證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6 萬元;企業獲二級計量保證體系確認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4 萬元;企業獲計量“C”標志評價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2 萬元。
(二)標準類。
1.對新獲得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企業,每個證書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1 萬元。
2.對通過國家“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確認的單位,按 4A、3A 的級別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8 萬元、5 萬元。
3.對組建并依法注冊登記的標準聯盟組織,給予其秘書處承擔單位一次性扶持資金 5 萬元。
(三)品牌類。
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200 萬元、150 萬元、100 萬元;同一年內同時獲得國家和省級質量獎的,按照最高級別獎勵。對獲得佛山市政府質量獎的企事業單位按照《佛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
2.對獲得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廣東省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分別給予創建主體一次性扶持資金 100 萬元、50 萬元,用于開展區域品牌維護和推廣工作。
3.對積極參加全國品牌價值評價并獲得評價分析報告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區域品牌,給予企業或牽頭行業組織一次性扶持資金 3 萬元。
4.對被評為“廣東省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每個稱號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5 萬元。
5.對獲得“廣東優質”品牌認證稱號的企業,每個稱號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 10 萬元。
三、申請程序
由符合條件的扶持對象提出申請,經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同意后,由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審批。
四、申請材料
(一)《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扶持資金申請表》(附件)。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版本的
工商營業執照不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提交時須攜
帶原件核對。
(三)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附則
(一)發現獲得的相關資質認證 1 年內被取消,或弄虛作假、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扶持資金的,由市質監局負責追繳扶持資金,并向社會公告。
(二)各區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套扶持本區開展質量提升工作的政策。
(三)本辦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辦法由市質監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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